各市(地)文化(体)广电和旅游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研学旅游产业发展,增加优质研学旅游资源供给,提升我省研学旅游产品质量,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促进旅行社研学旅游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办科教发〔2024〕13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函〔2024〕420号)要求,我省被确定为全国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试点省份之一,现就开展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建立自我测评、核验指导、总结评估的工作周期,实现我省研学旅游基地品质螺旋式上升和梯度式进阶,逐步培育形成一批在成长轨迹上可跟踪、在发展程度上可检验、在建设经验上可推广,特色突出、管理有力、口碑过硬的品牌研学旅游基地。
二、工作任务及实施步骤
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各市地上报情况,从不同领域、不同类别选择50余家研学旅游基地做为我省第一批试点单位上报文化和旅游部,待批复后,在文旅部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试点单位品质提升工作。2025年下半年,组织第二批试点单位申报,试点工作期为2年,期间省文旅厅对试点单位开展全流程跟踪指导。本次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工作,旨在通过自测全面客观掌握我省研学旅游基地当前所处发展阶段,找准问题差距,明确目标定位,增强研学旅游基地发展内生动力与市场活力,不作为后续省级研学旅游基地评定评选依据。
各市(地)文化(体)广电和旅游局作为本市域内申报组织单位,依据《黑龙江省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附件1),按照申请条件和要求,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本辖区内历史文化、冰雪运动、科技探索、科普教育、体育拓展、自然生态、社会美育、工程探秘、非遗传承、农业体验等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研学旅游基地试点申报工作。哈尔滨市最多申报15个,其他市地最多申报8个(申报表详见附件2)。
(一)组织申报:(2024年12月16日-27日)。各市(地)按照《工作细则》中明确的申报条件,参照《黑龙江省研学旅游基地指标对照自测量表》(附件3),指导各试点申报单位填写《黑龙江省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申请表》(附件2)并向省文旅厅推荐上报不同领域、不同级别的研学旅游试点单位。
(注意:自测级别从低到高分为5级,分别是C级、B-级、B级、B+级、A级。自测为A级的单位只做统计备案,原则上不参与试点单位申报工作,各市地上报的试点申请单位自测级别最高为B+级,且不超过10%,为C级的应不少于50%)
(二)试点申请:(2025年1月上旬)。省文旅厅科技教育处根据各市地推荐的试点单位情况,从不同领域、不同类别选择50余家研学旅游基地作为我省第一批试点单位上报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三)自测自评:(2025年1月下旬-2月下旬)。配合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开展试点单位在线自测评分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将统一研发在线填报系统),指导各试点单位自测完成后,提交自测结果、证明材料、自测真实性承诺书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四)复查核验:(2025年3月下旬-5月)。配合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并指导各市地对试点基地自测结果进行核验,通过材料核查、专家征询、公众调查等多种方式,对试点基地自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和校准,指导形成全面、客观、有效的自测结果和工作计划。期间,文旅部将适时组织6个试点省份的研学旅游基地试点开展交流对接活动。
(五)自测循环:(2025年下半年-2026年12月)。按工作步骤再组织两轮研学旅游基地试点单位申报和自测工作,形成自测结果并予以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做好统筹谋划。各市地要成立分管领导为组长、专人负责承办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协调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落实。于12月16日17:00前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信息(附件4)报科技教育处王辉。
(二)做好资源普查。为全面掌握我省研学旅游基地底数,请各市地文旅部门对本市域内所有研学旅游基地类型、分布、特点进行统计,同时填写《黑龙江省研学旅游基地资源汇总表》(附件5),于2025年1月5日前汇总表PDF盖章版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电子邮箱。
(三)做好跟踪指导。待第一批研学旅游基地试点单位确定后,请各市地配合科技教育处组织专家做好试点单位核验、指导、评估等工作,引导试点单位坚持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自测自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反馈,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王辉,联系电话:0451-82620522,13904646455。
电子邮箱:wltkjc0101@163.com(字母为:文旅厅科教处拼音首字母)。
特此通知。
附件:
1.黑龙江省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细则
2.黑龙江省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申请表
3.黑龙江省研学旅游基地指标对照自测量表
4.黑龙江省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联络人报名表
5.黑龙江省研学旅游基地资源汇总表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2月11日
黑龙江省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细则
为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增加优质研学旅游资源供给,提升我省研学旅游产品质量,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黑龙江省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为切实加快推进我省研学旅游发展,规范研学旅游基地建设与管理,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促进旅行社研学旅游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办科教发〔2024〕13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函〔2024〕420号)要求,开展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试点工作,通过建立自我测评、核验指导、总结评估的工作周期,实现研学旅游基地品质螺旋式上升和梯度式进阶,逐步培育形成一批在成长轨迹上可跟踪、在发展程度上可检验、在建设经验上可推广的,特色突出、管理有力、口碑过硬的品牌研学旅游基地。
二、目标任务
参照《黑龙江省研学旅游基地品质要素自测量表》,通过各申报单位自测自评,全面掌握我省研学旅游基地当前所处阶段,问题差距,明确目标定位,科学设置阶段指标,通过要素驱动、同业激励、社会监督、政府引导等组合方式,“建设一批主题特色鲜明、课程和师资支撑有力、配套服务完善、综合效益突出的优质研学旅游营地基地”,增强研学旅游基地发展的内生动力与市场活力,实现内涵式可持续发展,引导我省各级各类研学旅游资源主体为提升青少年综合素养提供更好支撑。
三、基本原则
安全性原则。研学旅游基地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将安全性放在首位,在空间尺度、标识系统、界面材质等方面需要将风险系数降到最低,要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配齐配全安全设施,建立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机制,为研学团组提供安全、有序的学习和体验环境。
教育性原则。研学旅游基地要展现不同趣味科普性、生态美学性、文化地域性,通过交互性景观设计,尊重自然生态、合理利用资源,采用寓教于乐的方式让研学者获取知识和技能,利用独特的艺术美感,对研学者实现生态美学的熏陶,从而促进研学团组知识增长、能力提升和品德培养。
体验性原则。研学旅游基地设置要将地域文化内涵,地域文脉等要素融入基地环境设计中,注重触觉、嗅觉、听觉、视觉和味觉多重感官的刺激性,通过提供真实的研学环境、设计富有实践性的研学活动,实现跨学科的知识融合,引导研学团组进入更深层次的体验。
市场性原则。研学旅游基地要随着研学旅游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和增强,根据资源类别分工合作,深度拓展融合发展模式,通过细分研学旅游产品的各个要素,结合自身优势,精准、高效地链接目标市场,丰富研学旅游基地品类,抢占研学旅游市场先机。
创新性原则。研学旅游基地应充分发挥地域研学资源优势,创新设计主题化、体系化的地域特色研学旅游行产品,不断创新资源利用方式,创新人才培养和管理模式,从而全面提升龙江研学旅游品质,更好地满足研学团组的需求和社会期望,打造特色研学旅游产业集群。
多元性原则。研学旅游基地要把多元性发展作为实现研学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围绕研学旅游服务环节和研学旅游产业链条,整合学校、研学旅游服务企业、行业协会等多元力量搭建合作平台,提供更好、更丰富多元化有特色的文化研学旅游资源。
四、组织机构
为扎实开展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工作,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专家组和技术保障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处长担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教育处,负责本次试点工作协调和具体组织实施。评审专家组由研学旅游领域相关专家组成。技术保障组由黑龙江智慧研学云平台提供技术支持。
五、申请条件
本细则所指“研学旅游基地”是指符合黑龙江省域范围内运营良好的、具备研学旅游资源和研学旅游课程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博图馆、生态保护区、旅游景区、动植物园、乡村旅游特色村镇、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旅游等级民宿、农业基地、非遗研习基地、运动拓展基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各类青少年活动场所、大型公共设施、重大工程基地等具备承接研学旅游活动条件的各类场所。不特定指向任何部门、行业组织等已认定、授牌的研学旅游(旅行)或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申请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思想意识正确,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运营主体为正常的、存续的法人单位,运营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具备合法的办公、活动地点,具有房产证明或租赁使用证明,无产权纠纷;
(四)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五)提供其他须经许可的服务,应有相应的许可证照或经营资质;
(六)工作人员无犯罪记录、精神病史、药物滥用史;
(七)3年内没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引发重大负面舆情、没有重大质量投诉;
(八)自身具有较为优质的研学旅游资源,常态化开展研学旅游业务,从事研学旅游业务2年(含)以上。
申请单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充分理解本次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全面评估自身条件、能力及与本单位研学旅游业务发展的契合度,理性参与申请。
(二)申请单位应深入研究、理解各项自测表内各要素,按照要求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并对每一项要素的自测分值给予充分证明。
(三)申请单位应自行组建自测小组开展自测评分,人数不少于7人,包括不少于50%的外部专业人员,自测小组应对每一项自测要素充分讨论评议,自测分数须由小组成员独立打分求平均值确定。应保留原始自测数据以备后续对照。
(四)申请单位应结合自测,对研学旅游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找准短板弱项和差距不足,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目标,突出特色重点,科学合理制定试点期间的阶段目标和工作计划。
(五)申请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和条件保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积极参与并配合各类核验、诊断、评估、总结、交流等相关工作,不断提升基地管理水平和业务质量。
(六)申请单位须授权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部对自测结果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同行评价。
(七)申请单位有下列行为的取消申请资格:
1.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
2.出现卫生、消防、安全、生态环保、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形态安全等重大责任事故;
3.发生重大有效投诉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
4.运营管理达不到自测结果的要求;
5.运营方向发生变更,停止开展研学旅游业务。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12月下旬)。印发《工作细则》,明确开展“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制定并实施黑龙江省研学旅游基地指标对照自测量表,动员全省研学旅游资源单位积极参与试点活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试点申请:(2025年1月上旬)。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遵循自愿参与的原则,按照《工作细则》具体要求,向各市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附件1),各市地汇总后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根据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研学旅游基地科学确定参加试点的基地名单。
(三)自测自评:(2025年1月下旬-4月上旬)。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指导试点基地在线开展自测评分工作,各试点单位自测完成后,向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交自测结果、证明材料、自测真实性承诺书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四)交流学习:(2025年3月中旬-4月中旬)。科技教育处带相关专家赴试点省份对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工作进行考察学习,对标找差,虚心向兄弟省份学习,加快研学旅游基地试点工作建设,助推我省研学旅游产业发展。
(五)复查核验:(2025年4月中旬-5月中旬)。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对试点基地自测结果进行核验,通过材料核查、专家征询、公众调查等多种方式,根据自测量表对试点基地自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和校准,指导形成全面、客观、有效的自测结果和工作计划。
(六)汇总上报:(2025年5月下旬)。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经核验的试点基地自测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布,并统一报送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备案。
(七)结果公布:(2025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对全国六个试点省份上报的研学旅游基地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以适当方式公布。
(八)出台标准:(2025年6月-7月)。出台发布黑龙江省《研学旅游基(营)地认定及等级评定规范》,以标准引领我省研学旅游规范发展。
(九)推出典型:(2025年7月-9月)。针对不同研学旅游群体,绘制“冰雪王国”冰雪研学旅游基地文创地图,根据《研学旅游基(营)地认定及等级评定规范》,评选省级研学旅游基地,待国家研学旅游基地营地标准发布后,向上推荐。并按照《黑龙江省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给予奖补。
(十)洽谈合作:(2025年10月-11月)。举办全国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工作现场会(黑龙江站),邀请全国研学旅游领域专家、企业到黑龙江考察,分享黑龙江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成果,重点宣推我省冰雪、红色、边境研学旅游基地,组织省内外研学企业经验共享、合作对接、客源互送,激发全国研学旅游市场活力。
(十一)“体验官”活动:(2025年11月-12月)。举办黑龙江省研学旅游基地“体验官”活动,面向全国组织体验官报名和线上选拔,建立龙江研学旅游体验官名录,组织体验官赴龙江研学旅游基地进行体验。
(十二)普惠政策:(2025年12月)。鼓励申报研学旅游基地单位针对研学实践教育、假期营、社会实践研学等研学团制定优惠政策,实行门票减免或折扣优惠,支持公益研学旅游活动。
(十三)自测循环:(2025年7月-2026年12月),按工作步骤组织申请单位开展三轮自测,形成自测结果并予以公布。
(十四)宣传推广:(2025年全年)。利用主流媒体、社交媒体、门户网站、新媒体等为支撑宣推我省研学旅游试点推进相关工作,构建“龙江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试点”新媒体营销矩阵。
(十五)人才培养:(2026年全年)。分批次组织冰雪研学旅游指导师和红色研学旅游指导师培训,为我省研学旅游基地输送专业人才,提升基地服务品质。
(十六)科技赋能:(2026年全年)。鼓励研学旅游基地建利用元宇宙、创意设计、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手段、新模式建设特色研学旅游场景,实现我省研学旅游基地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
(十七)文创大赛:(2026年上半年)。举办黑龙江省研学旅游基地文创大赛,针对研学旅游市场需求制定规则,面向全国进行作品征集,获奖作品可利用产业发展金或相关平台进行市场产品孵化。
(十八)平台建设:(2026年下半年)。开发建设全省研学旅游基地数字化平台管理系统,通过研学旅游基地数据模型,实现研学团组根据需求一站式选择研学旅游基地,确保获得优质研学旅游资源和服务。
(十九)品牌推广:(2026年全年)。强化龙江研学旅游基地品牌建设,做好示范引领,对申报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试点单位进行重点培育,以点带面推动全省研学基地品牌创建;做实载体建设,举办研学旅游基地圆桌会议、企业沙龙,持续加强研学旅游基地协作交流,提升品牌形象;做优营销推广,利用网络、社交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龙江研学旅游品牌知名度、美誉度。
(二十)评估总结:试点工作期为2年,试点期间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全流程跟踪指导各申报单位自测自评自改工作,不定期形成工作专报,对工作中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进行总结,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方向,不断深化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成效,宣传推广优秀成果。
七、自测项目
(一)运营主体:符合本细则申报基本条件的单位。
(二)研学旅游基地指标
1.资源与空间:
(1)资源空间围绕历史文化、冰雪艺术、社会美育、自然生态、科技探索、革命教育、体育拓展、农业体验、工业制造、综合实践等至少一个主题类型的研学旅游基地;
(2)主题特色鲜明,突出基地资源特色和地方文化;
(3)总体布局科学合理,分区明确,基本功能齐备;
(4)研学旅游实施空间有服务保障,接待服务设施齐全、性能良好;
(5)有适宜的信息化服务和数字化服务系统、设施;
(6)标识标牌设置齐全,清晰有效、科学规范。
2.教育服务
(1)研学课程主题明确、定位准确、结构完整并形成体系,具有体验性、互动性,具有较强的趣味性、知识性和吸引力;
(2)对研学旅游参与者进行必要的过程性记录和评价,并提出针对性的成长发展建议;
(3)与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共同研究设置研学课程,开设有健身、健手、健脑、健心等多种类型服务或公益活动;
(4)研发或采购适合研学旅游参与者的消耗品。
3.人力资源
(1)有数量与基地接待量相匹配稳定的从事研学旅游工作的专兼职团队;
(2)研学旅游指导人员队伍多元化、人员专业性强,有相关资格证书或专项技能;
(3)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4.运营管理
(1)教育理念先进、服务文化突出、管理制度健全;
(2)有清晰的组织架构和研学项目专职负责人;
(3)收费规范,有针对中小学生等群体减免或优惠政策;
(4)与中小学校或研学旅游服务企业建立科学广泛合作机制;
(5)运营绩效良好,研学参与者、服务客户和合作企业有较高满意度。
5.安全保障
(1)设立安全部门且配备安全保障设施设备;
(2)有贯穿研学活动全流程、全时段、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常态化安全检查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
(3)保护研学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并全方位开展生命安生和健康教育。
(4)有健全的保险方案。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任务落实。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地)文旅部门要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专人负责具体承办的工作小组,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按要求整理并按时限高标准汇总上报市域内研学旅游基地信息,建立工作台账,为试点工作的执行提供坚实支撑,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在全域内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切实加强对试点活动开展情况和具体成效的宣传报道,深入挖掘研学旅游资源,以点带面,推动全域,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不断把试点活动引向深入。
(三)加强核验指导,确保活动实效。各市地要给予试点工作提供各项保障服务,针对地域特点、基地底蕴、自评等级等给予有针对性的客观分析和有效指导,助力我省研学旅游基地品质全面提升。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2月10日
aotu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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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tu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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